開學不知不覺第二週了,除了似乎是因為太久沒上班感覺累了點,比想像中的順利許多,學生們升上三年級肉眼可見地變成熟了,很多人因為經歷前三個月的疫情,更加珍惜上學時光,變沉穩許多,也算是因禍得福吧,大家都更能體會到日常生活的美好了,超感謝我們在過完暑假後就能順利開學,跟許多經歷更長時間居家學習的國家相比,我們真的該停止抱怨、活在當下。

不過話雖如此,真的被氣到還是不要憋著比較好,剛剛聽朋友分享了今天在學校讓他氣炸的故事,大致上是一個正在接受醫療處遇的情障學生上學期發病休學,這學期剛復學,但都沒有到校上學,一直在醫療機構接受治療及一些課程,因為學生休學前未具有特教生身分,所以醫療機構的護理師打來學校要求要提報鑑定,但情障學生的鑑定資料須包含三個月內的輔導紀錄、入班觀察紀錄等,由於學生有一段時間沒有來上學所以沒有這些資料,那位護理師就說可以為了補資料送學生來學校幾天,然後一直不斷要求學校端照他的意思做。

至於這件事情有多令人無語呢?首先,特教生的身分是給在學習情境中有特殊需求的學生,是讓學生可以合法接受特教服務的依據,所以鑑定的資料內容就是要證明學生在學習上遇到困難,需要接受特教的服務,以改善在學習情境中的困難,跟身心障礙證明不能混為一談,身障證明並不侷限於學習上的特殊需求,所以可能有學生有身障證明但沒有特教生身分,或是有特教生身分但沒有身障證明的情況出現,是合理的。

當學生根本沒有到校學習時,要如何證明他有學習上的特殊需求呢?或者該問的是,他真的有學習上的特殊需求嗎?或是特教服務能介入多少呢?特教身分不該拿來當作學分的保證,也不該拿來當作升大學的快速通關門票。

再來就是提報鑑定應是法定代理人同意而後提出,而醫療機構的護理師?根本沒有理由或是正當性來干預提報鑑定的流程,更別說是打到學校要求老師提報鑑定,並不分青紅皂白地指責別人罔顧學生權益。

所以整件事情就是莫名其妙,遇到這種鳥事真的很難不生氣,這個故事讓我聯想到最近看到的我們學校一位學生的故事,原本是一個未來很有就業潛力、很認真上進的學生,家裡是單親家庭,媽媽支持度很低,最近一兩年交了一個男朋友,根據媽媽的說法已分手一年但還是跟全家人的關係很密切,那位先生自我定位為一位熱心的朋友。

學生高二時健康出狀況所以缺課了一段時間,這個人開始會自稱是學生的叔叔(事實上不是監護人也不是家長根本可以說是不相干的人)打電話到學校說學生身體不舒服,要求學校要用計程車送他回家或是用救護車送去醫院,但根本沒有這個必要,對學生也是不斷地情緒勒索,學生本人也由原本的抗拒一直到現在似乎已經認命,放棄抗拒,我有天跟他交談時,可以感受到深深的絕望,很讓人難過。

但我卻沒辦法做任何事幫助他改變現狀,一來他並不是我班上的學生,我不是個案管理的老師,他們班導師也真的能做的都做了;二來解鈴還需繫鈴人,這一切源於學生的媽媽,是媽媽將這些本不該由學生承受的一切帶到他的生活中,孩子的身心狀況不斷變糟,但媽媽卻沒有要協助解決問題,或甚至根本不覺得有問題。

我為什麼會對這些人感到有點氣憤呢?思考了一下,我找到的原因是因為他們都是用「為某人著想」的理由來包裝一些本質上是自我滿足的行為舉止,完全沒有站在那個「某人」的立場來考慮,而且通常都會強硬的要求別人配合一些可行性不高或是不合理的事情,以一種無所謂而又無理的蠻橫姿態帶給他人困擾,做著最不尊重他人的行為,卻同時標榜著我是為了他人著想的矛盾及虛偽,令人感到厭惡。

而且這些人通常選的那個某人,都是真的會需要別人協助維權的對象或是比自己弱勢的對象,因為更好掌控,事情也更有機會朝著他所期望的發展,至少當事人不會來反駁他,他就更有理由持續這樣的行為,利用弱勢者的脆弱來構築自己的虛榮心,就像硬是用鐵皮搭成的違章建築,快速建成卻又醜陋,明白人都看不順眼,但卻又沒辦法拆除。

這種自以為「為某人著想」的思維在生活中隨處可見,我也需要引以為戒,千萬不要這樣對待我身邊的任何一個某人,需要持續提醒自己,時刻尊重他人,要為別人著想就要真的是以對方的立場思考,要記得反思自己的行為出發點。

總之,說再多我也改變不了別人,就把自己管好就好(一天到晚唸學生的一句話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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