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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禮拜天,因為這個禮拜整整上了七天班(星期六彈性補課、星期天證照班假日班),所以覺得很累,不過是身體感覺疲憊,不是心態上的累,所以應該早一點睡就可以解決,但可能是沒過到週休二日的補償心理,我現在還在這裡消磨我寶貴的時間,真是任性,訂個今日目標好了,11點半以前躺在床上,還有一些時間,希望我可以成功。

除了感受到週休的可貴,我也深深地感受到我這輩子絕對跟成為工作狂無緣,每天都工作我實在是沒辦法,一直以來都很坦然接納我的懶惰習性,我的人生原則之一,就是不要讓自己太累,做一些自己能勝任的事就好。

我最近跟同事、朋友之間的一些對話讓我思考了一件事,就是其實對於一個人,尤其是年輕的人來說,「知道自己想做什麼」好像不是一件普遍的事,很多人就只是過了一天又一天,得過且過。

自己決定自己想要做的事,原來不是理所當然嗎?

很多時候看到很多人做了一個決定,當沒有考量到很多現實層面的條件,或這件事不如自己預期時,開始推卸責任,開啟千錯萬錯都不是我的錯的模式,比如說:我讀特教系是因為我爸媽希望我當老師、我要不是因為懷孕了不會嫁給那個媽寶、沒面試上工作都是因為別人走後門或是面試官沒眼光...。

做完決定,是必須要面對後果的,人生不可能事事如意,不管結果是好是壞,都能夠接受並面對,才可以稱為負責任吧。

很多人急著做決定卻不想負責或是無法負責,不負責任的決定可能好高騖遠,或是超出自己所能負荷,也有可能到頭來發現根本不是自己想要的,最後可能會像是竹籃打水一場空,或像是陷入泥淖當中,弄得自己一團糟卻又出不去了。

也很多人受別人影響或是控制做出決定之後,負不起責任或是根本不想負責任,充滿被迫的怨懟(我覺得很多時候是自以為被迫),整天面對著自己的人生不是自己的人生的困境,喪失對生活的樂趣或是熱情,日復一日,年復一年。

為自己負責,不是年紀到了就能學會的事,但卻是要自己做決定時同時該具備的能力,可是這件重要的事要怎麼學習或是怎麼養成呢?我也不知道,但我覺得至少可以先找出自己想要什麼。

要知道自己想要什麼,就得更認識自己,也得更認識生活的可能性,去探索、感受、評估後再做決定也不遲,我相信天無絕人之路,人生永遠有選擇,只是你能不能看到而已。做出選擇之後,就好好的朝自己的目標前進,不管結果如何,至少把自己想做、能做的事情做完了,就算結果差強人意,但過程一定也有所得,也一定會有所成長,可能自然而然也就更能有接受非預期結果的胸襟了吧。

所以應該可以這麼說,所謂想做的事,那個「想」不能是靈光一現,也不能是妄想或是空想,應該指的是有包含「思考」的那種想,如果在做出決定之前多思考一些,從自身出發,應該就會少一些後悔吧?(還是只會越想越多越裹足不前?不過裹足不前其實也可以說是一種決定吧)

最後,我沒有在11點半前躺上床,可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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