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這次CRPD的課堂討論主題是「生活的權利」,內容提到國家應保障身心障礙者和其他人一樣,都有權利選擇自己想要的生活。這個條文是希望身障者能獲得選擇自己生活方式的機會,也不會因為他人不合理的阻撓而被迫放棄自己的選擇。(補充相關新聞:https://youtu.be/JrdT1oxUJPI

我告訴同學們即使目前現況無法做到自主選擇自己想要的生活方式,至少我們可以在課堂上想一想自己想要的生活,或許對未來會感到失望,但也有可能更有盼望。

有同學對於自己未來生活的想像抱持知足常樂的心態,阿杰的願望十分樸實:「我只想過好每一天就好了 平安快樂幸福就好了」;靜靜則是非常期待與爸爸媽媽一起搬進新家:「希望以後畢業之後要搬進去新房子那邊住」。

有些人則是從自身出發,道出自己的迷惘、沮喪以及無助,九日郎問出了十分重要的問題,值得繼續深思:「我是自己生活的主人 但是我們不被視為獨立個體 這是問題所在 需要別人幫助才能存活就不獨立嗎 這是問題核心 我們要怎麼樣才會被視為獨立個體 協助等於剝奪獨立的權利嗎 很難解」;很接受現實所以感到厭世的草方哥說:「我心已死」;佩佩貓對於畢業後的生活感到十分徬徨:「我不知道要怎麼訴說我的徬徨 我無法看到希望 我無法知道自己有哪些選擇 很擔心」。

除了從自身觀點出發,也有人以宏觀的角度看待整個社會的問題,軒仔簡單明瞭地指出了這個社會需改善之處:「我想說的是有時候選擇生活方式並不是無限上綱 也要考量現實條件 所有人都是有限度的選擇 只是這個社會給身障者的選擇過於侷限了」;阿賴也表達了相似的看法:「我得做一個我能被允許的選擇 現在的問題是我被允許的範圍過窄」;Elle則是點出了理解的重要性:「我一直希望我們被理解 這樣選擇才有機會能拓寬啊」。

或許會有人說,即使不是身心障礙者,也時常在生活中需要做出妥協,本來就不是每個人都能過上自己理想中的生活,確實如此,我們每個人都只是在自己力所能及的範圍內做出自己認為最好的選擇,但就像同學說的,目前社會給予他們的選擇範圍實在過於狹窄。

除此之外,我認為身障者選擇生活的權利這件事之所以需要被提出來討論,另一個原因在於「轉圜的餘地」,也就是變更好的可能性。當一個人由於經濟情況、工作問題或人際關係等原因被迫接受非心甘情願的生活選擇後,若是願意下定決心、放下一切,可以試著到一個全新的工作環境重新出發,也可以斷開所有人際關係重新與他人連結,只要放下執念,是有可能變更好的,在困境當中其實都還是有轉圜的餘地。

但對於身心障礙者而言,很多時候他們被迫放棄自己的選擇是因為「障礙」,被迫接受非心甘情願的選擇是因為「障礙」,被他人認為是社會上的弱者是因為「障礙」。只要他們還生活著,只要還生活在一個不認同他們為獨立個體的社會,障礙就不會消失,甚至會不斷藉由他人對待自己的態度而加深,不管自身如何努力,都沒有轉圜的餘地,他們是一群生來就被這個社會逼入絕境的人。

所以我認為,為了為他們創造更多轉圜的餘地,只要他人能逐漸理解這群人不可憐、不悲慘也不奇怪,只不過是由於與生俱來的特質而在日常生活中充滿困難,接受他們為了讓自己適應生活而活得不尋常的樣子,並肯定他們有選擇自己生活方式的權利,如此一來,就能漸漸改變社會了吧。

arrow
arrow
    文章標籤
    光輝歲月
    全站熱搜

    阿Ch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