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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現在在偷懶。

昨天赫然發現暑假已經過了一半,所以今天本來打算一鼓作氣把我還沒整理完的資料完成,但我剛做完了一些,就覺得不想工作了,果然是不該來咖啡廳的嗎?還是不該一邊播夏日組曲(聽了超想出去玩)的歌單?或是不該邊吃甜點(焙茶布丁還滿好吃的)邊做?

好吧,可能是我自己太懶惰,加上這項工作太無聊,所以很任性地幫自己找了很多藉口偷懶,但我現在確實無論如何都不想再繼續了,接下來幾天每天都要多做一些,爭取在八月返鄉之前完成,這目標不難,只是很煩。

最近越活越覺得,好啦,其實也不是最近,是一直以來都覺得為什麼人活著不能只做自己想做的事?如果做一件事不會傷害到別人,也不會影響到自己的人身安全,為什麼不能做?反之亦然,如果不做一件事並不會危害到任何人,為什麼一定要做?

如果做一件事情的考量不是「我想做」這件事所以才做,而是我要負起責任而做、因為酬勞或好處而做,那這樣還算是真的有責任感嗎?或許這樣的提問看起來是在鑽牛角尖,但我想要探討的只是一個人選擇做一件事的最本質原因,也就是初衷,究竟是不是單純地為了自己的心而動?

會想這些也是因為成為老師的緣故,老師就是一個會一直影響別人人生的職業,我究竟要站在什麼立場讓學生做出行動,是要尊重、引導他們每個人的心之所向(或許可稱之為動機),或是利用一些方法驅動對方(常見的增強、集點等)?或許是一直以來都活得想保有自我,所以我對於影響他人這件事想保持更多彈性的同時也堅守一些原則。

舉一個很枝微末節的例子,在上證照班的課程時,因為他們是高三時很有機會找到正職工作的學生,所以難免會在課堂上代入許多職業訓練相關的概念,有一位學生平時就很熱心助人,交代她工作任務也都能順利完成,有時還會超出指令多做很多事,一般來說一個人願意無條件自發性地幫助身邊的人,不會被當作一件壞事,但為了培養學生成為一位好員工,要求他們把老師當做老闆或是店長的結果就會變成她順手多做的事,即使沒有危害到他人,也確實幫上忙,卻會被老師糾正:「要依照指令做,不能都照自己的想法做。」

為了讓一個人融入社會,必須先否定她發自內心的善舉,因為必須要聽話,所以扼殺自主性,而這一切,卻是為了讓一個人成為獨立自主的大人?

荒謬的現實。

話題扯遠了,雖然我在偷懶,但我對於自己的工作滿意度還是很高的,工作中大部分時間都能讓我樂在其中,我也能理解整理各項資料的理由,只是有點質疑合理性罷了,所以做起來意興闌珊,但至少我確定自己可以完成而且也還是有偷懶的空間,所以我要繼續我的下午茶時光了,工作什麼的先放一邊吧,畢竟暑假只剩下一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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